关于广东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护理专业报考条件调整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0〕16号)等文件要求,考生报考护理专业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今年我省执业护士证书考试受疫情影响推迟,现由于主办单位尚未发放今年考试合格的考生证书,经研究,决定先准予今年已参加我省执业护士证书考试且符合高职扩招报名其他条件的考生凭执业护士证书考试准考证和承诺书(内容见附件)报考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护理专业。录取时,未取得执业护士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
特此公告。
附件:承诺书 点击查看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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