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73考试网 - 高考 - 各省高考 - 广东高考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1月广东自学考试等4项考试防疫相关工作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2020/12/31]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1月广东自学考试等4项考试防疫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021年1月6日至10日,我省将举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4项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考试防疫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组考防疫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广东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粤卫疾控函〔2020〕151号)、四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涉考人员健康监测和跟踪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点要充分利用“粤康码”数据加强对考生的监测,尤其是对红码考生、重点地区考生的跟踪监测。要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督促提醒工作,促使每个考生充分知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同时要求考生配合加强疫情防控:

(一)考生在考前尽量不要跨省区外出,尤其不要进入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区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粤康码”为红码的,须及时就医排查,并在参加考试时向考点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粤康码”非绿码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

(二)考前14天内去过境外或到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须及时主动向当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备,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14天内曾到过的境外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本人联系电话。

(三)考生须严格做好考前14天健康信息申报工作。各地市考试机构要督促考点认真核查考生健康信息申报表。

(四)考生因漏报、瞒报或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行为引起考试安全事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临近年底,疫情形势较为复杂,考试防疫责任重大,请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防疫和考试管理规定,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2月31日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您可能喜欢的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手机版

闽ICP备08106227号-4 闽ICP备08106227号-2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1461号

本站信息来自于官方网站及新闻媒体, 如有侵犯您的隐私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