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投档分数线。
2.投档顺序:第一步按省招委划定的分数线即体育类按文化科总分370分、体育术科210分,美术类按文化科总分346分、美术术科223分,音乐类按文化科总分339分、音乐术科200分的分数线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第二步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征集志愿资格线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