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第三批普通专科A类(含文、理科)、高职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先按省招生委员会原划定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2)再按征集志愿资格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3)根据以上投档原则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因故未能完成招生计划,视情况对缺档专业进行补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提前第三批专科A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投档顺序:第一步按省招委会划定的原分数线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第二步对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征集志愿资格线投考生征集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广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