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令第18号)等对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的违规情况要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各市、县(区)单独招生考试办要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
各试点院校要注重试点工作过程的管理和相关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教育、考试部门要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加强对试点院校业务指导,协助试点院校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附件:2012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试点学校和专业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二○
主题词:高职院校 招生 考试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