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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来源:人民网 2010-6-9 17:50:02 【字体:小 大】
贵州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考试报名时,报名号仍用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号。

体育、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要到体育或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户籍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体兼文、体兼理或艺兼文、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不再缴纳文化考试报名费);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只能办理文史类或理工类科类确认手续(不再缴纳文化考试报名费)。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真实、准确地输入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摄像。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学校和县(市、区、特区)、市(州、地)招生办校验。各县级招生办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准确、真实。

外省迁入我省考生,高考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办、招生监察办要按照《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的规定》(黔招委[2007]22号),对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进行认真审查。

申请政策照顾考生,高考报名时要认真填写《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各级招生办、招生监察办要按照《贵州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对申请政策照顾考生的政策照顾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审查工作要健全机制,责任到人,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管理办法。审查工作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均要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网站、省招生考试报、考生就读学校和当地招生办进行公示。经公示无疑义的,由省招生监察办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批准给予正常报考资格或享受政策照顾资格。对公示中有疑义的考生,各级招生监察办要认真核实,有问题的,要严肃查处。
各市(州、地)招生办于4月15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盘、《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经地、县级招生办、招生监察办审查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盖章后报省招生监察办审核。

各级招生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开展对考生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考试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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