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9年本科生面试政审工作细则
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委托,依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现将面试和政审工作明确如下。
一、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按录取总计划的比例1∶2确定,由填报该学院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至低分排列。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由面试小组确定。
3.采取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前,面试考生及家长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其主要内容是:毕业后如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同意录用到偏远基层工作岗位,至少服务五年。不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忠诚程度、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身体条件、外在形象等。
二、政审
1.面试结束后,从高分至低分按录取总计划的比例1:1确定政审对象,政审不合格缺额后,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全面考察考生及相关人员的政治思想情况,同时考察考生有无突击入党(团)现象和严重病史。
3.加大审查力度和范围,详细了解考生的成长环境,将考生直系亲属和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纳入政审范围。
三、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面试、政审合格。
3.按合格条件确定拟录对象。拟录名单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审批同意后,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电子投档。
四、其他事项
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咨询电话:(0791)—88912329。
省国家密码管理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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