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体检
报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的上线考生,根据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分科类和性别)与上线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报考人数不足院校招生计划3倍时,对应批次线上报考该院校的考生均参加面试、体检。填报志愿结束后,参加面试和体检人员名单于6月28日前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进行公示。
报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按时参加面试、体检。
面试、体检工作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会同有关军队院校和体检医疗机构负责组织。6月28日至7月2日在空军军医大学(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9号)组织实施。其中6月28日至30日为初检阶段;7月2日上午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需要复检的考生集体复检(复检考生名单由空军军医大学提供,7月1日下午由相关军分区通知复检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和体检时间考生所在地区面试和体检时间考生所在地区
6月28日上午西安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临潼区、鄠邑区、高陵区6月28日下午西安阎良区、周至县、蓝田县;咸阳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泾阳县、三原县、礼泉县、乾县
6月29日上午渭南、铜川6月29日下午宝鸡
6月30日上午汉中、杨凌示范区、咸阳武功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6月30日下午安康、榆林、商洛、延安
备注1.6月28日至6月30日初检阶段,考生每日上午7时前、下午13时30分前报到;7月2日上午复检阶段,考生8时前报到;
2.上午参加体检的考生,前一天22时后禁食水;下午体检的考生,当日上午7时前清淡饮食,7时后禁食水。
面试、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指定的军队人员组成。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组织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新修订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附件3)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战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15种单项体格检查结论和“不合格”结论。
体检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申诉。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应于体格检查结束后2天内发布检查结论,考生可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sxsksglzx.jyt.shaanxi.gov.cn/)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这些项目的初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工作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招办和医疗机构各一人组成。
各面试、体检单位要充分认识面试、体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严格按照体检标准给出结论,对错检、漏检、结论错误等影响考生录取或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由省军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