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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招办2010年体育尖子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记者余媛媛 2010-5-18 9:04:32 【字体:小 大】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通知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市(州)招委、教育局、体育局、成都体育学院: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尖子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项测试属省级考试。为保证这项工作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于 2010年 6月 12--15日在成都体育学院集中进行体尖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省体育局学校体育处组织实施,委托成都体育学院负责落实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健美操等项目专项测试所需的场地、器材,以及安全保卫工作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尖生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对象


(一)凡申请享受 2010 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的考生,必须是在以下三类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标准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 2007 年9 月1 日 以后, 参加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 ( 不含分区赛 ) 取得前6 名的体尖生。


2. 2007 年9 月1 日 以后,在 全国性体育比赛 , 以及 经 省教育厅、 省 体育局批准举办的省级 中 学生 、 青少年田径 (全能 项目按成绩 总分 取 前6 名)、游泳、篮球、排球、足球(篮、排、足球前 6 名)、艺术体操、网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健美操(限单人、双人、三人和六人操)、定向越野(单项前 6 名)、无线电测向共 27 项体育比赛中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体尖生。


3. 2007 年9 月1 日 以后, 在 市(州)教育局、体育局举办的市级 中 学生 、 青少年 田径、游泳比赛中 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 的 体尖 生 。


(二) 2007 年 9 月 1 日 以后,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中,取得体尖生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必须有参加省中学生、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经历及有效成绩记录。


二、体尖生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的时间、地点及其有关要求


(一)资格认定项目及时间安排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 6 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获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符合体尖生加分规定的艺术体操、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射击、射箭、举重、柔道、跆拳道、摔跤、曲棍球、棒球、垒球、赛艇、皮划艇、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体尖生,只参加资格认定,不再进行专项测试。资格认定时间:


1. 成都市体育尖子生: 6 月 12 日 ( 9 ︰ 00 — 17 ︰ 00 )。


     2. 其他市(州)体育尖子生: 6 月 13 日 ( 9 ︰ 00 —— 17 ︰ 00 )。


地点:成都体育学院。


(二)专项测试项目及时间安排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武术、健美操竞赛取得二级运动员称号(或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体育尖子生,必须参加专项测试。专项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武术、健美操项目的体育尖子生, 2010 年 6 月 14 日 到成都体育学院报到(时间: 9 ︰ 00 —— 18 ︰ 00 ), 6 月 15 日 参加专项测试。测试地点:成都体育学院。


(三)有关要求


所有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报到时必须填写《四川省体育尖子生加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交验其参加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取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运动成绩证书)、高考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凡拒不签署《承诺书》或材料不全者,将不准许参加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程序:申请体尖生加分的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信息,由考生所在市或县(市、区)招办核对后,返回考生所在学校进行申报 公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也须在其门户网站上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申报公示。


体尖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市(州)、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二)材料报送及要求:各市(州)教育局必须于 2010 年 5 月 20 日前 ,将本市(州)申请体尖生加分的考生名单一份(附件 1 ),以电子邮件( Excel 格式)报送至: bgshui5231@163.com 抄送至: 837802866@qq.com ,将《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附件 2 ,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网址: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cn 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 中国)及体尖生达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比赛成绩证书复印件,送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处。凡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接受报名。


(三)各市(州)教育局应对本地区参加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的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严禁弄虚作假。体尖生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期间,各市、州教育局应指派专人作为带队干部(食宿、差旅费自理)协助处理有 关事宜。


(四) 对在体尖生加分专项测试及资格认定中违纪舞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0〕 1号)给予严肃处理。其中, 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生的交通、食宿自理。资格认定和专项测试现场之外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考生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 028-85156581   86112185   86922075


附件 : 1. 四川省 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尖生加分申报考生名单


2. 获市(州)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招生考试委员会


 


                       二○一○ 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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