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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外国语学校高2011届保送预备生推选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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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高一成绩=(第一学期期末成绩+第二学期期末成绩)÷2
高二成绩=(第三学期期末成绩+第四学期期末成绩)÷2
(2) 高一、高二成绩按高考科目分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计算
(3) 高三成绩按高考科目分文科(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综)计算。
3.由于各高校保送推荐名额的到达和考试时间不一致,因此,我校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分文科、理科从高到低依次推荐。被推荐的学生只有一次机会获高校分配到我校推荐考试的名额。
4.审定程序
(1)由符合保送相关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由教务处、德育处分别提供有关候选学生的相关材料(教务处汇总核实)。
(3)由教务处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计算出自愿参加保送推荐的学生的成绩并进行排序。
(4)对符合保送条件且自愿参加保送推荐的学生成绩在校内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共张2榜,以第2榜为准),由成都外国语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校长签字上报。
(5)最终确定的经公示的推荐保送名单报请市招办审查确认,并经省考试院审核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
(6)保送推选工作接受学校党总支监督,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8—87820651 028—87585775
四、几点说明
1.本方案中若有与2011年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有关保送生推荐政策不一致处,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2. 若高校选定的保送生人数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依本方案第三条第2项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舍。
3. 成都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填报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4.已获推荐考试名额的学生因自身原因未参加所选高校的保送生考试,该生不再享有选择其它高校保送推荐的机会。
5.学校将如实向高校反映保送生的基本情况。凡被高校确定为保送生的同学不得因个人原因放弃保送。
6.各高校分配到成都外国语学校的自主招生推荐名额的分配办法参照保送推荐办法执行。分配到校的保送和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学生只能选择其一。
成都外国语学校
201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