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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省2011年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0-12-29 15:23:32 【字体:小 大】
关于做好四川省2011年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公安院校招收英烈子女保送生,须在4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并提供保送生相关信息;高等学校招收符合保送条件的退役运动员相关信息,也请在上述时间内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符合保送条件推荐保送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体检。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录取手续之前,推荐的保送生均须做好参加高考的准备;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正式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考。
四、其它
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各级招委、教育局及中学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管理,认真部署做好保送生招生工作。同时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教学[2010]10号文件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保送生政策调整前后的宣传,让学生及早了解保送生政策。对为取得保送生资格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事件和人员,要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乌尔金曲,电话及传真:(02885172797,手机:13708214866,电子邮箱:sczsyc@163.com,邮政编码610041,地址:成都市芳草街26号。
附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保送生工作的通知》
附表:1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推荐表
2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
3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高校招生 保送生 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01224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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