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考生的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答:考生的录取成绩按实际考试科目成绩之和计算。
15、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政策?
答: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报考本省院校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80分、60分、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获得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
16、怎样通知考生成绩?考生如何申请查卷?如何知道查卷结果?
答: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成绩,或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9日至30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查卷,填写《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考生申请查卷登记表》。查卷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17、我省对口升学本专科的录取体制、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和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对政审和体检合格、录取总成绩达到院校投档线的考生,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时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中心监督、检查高等院校执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行为。
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投档比例 1∶1。在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先投放第一志愿,由学校择优录取;对第一志愿不达招生计划数的学校,调配第二、三志愿由院校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专业综合成绩高的优先投档。
专科划定最低控制线,实行划段(20分一段)、分专业、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的办法进行预录取,投档比例1∶1。院校根据预录取名单发放预录取考生通知书,组织新生预报到,对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预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退役士兵参加对口升学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18、美术、音乐、舞蹈、表演、外语、酒店管理、公安类专业录取办法是什么?
答:美术、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录取时先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各专业最低控制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第17条所述办法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外语、酒店管理、公安类专业在测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专科投档办法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19、对口升学录取时间如何安排?
答:对口升学本科录取时间为7月3日至4日;专科预录取时间为7月5日至8日。
20、对口升学如何补报专科志愿?补录原则和办法是什么?
补录工作按上述第17条的原则和办法进行。
21、对口升学录取通知书用章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何规定?考生录取后,档案还需领取吗?
答:对口升学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加盖录取院校公章。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北京的高职院校除外)。
本、专科院校录取的新生档案均为电子档案,由录取院校下载,考生不必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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