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实施第二平行志愿的基础上,天津市今年在本科一批A类院校进行平行院校志愿试点。本科一批A类录取院校设有Ⅰ、Ⅱ、Ⅲ、Ⅳ平行院校志愿,不设其他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在同一录取批次的院校中,考生可选报Ⅰ、Ⅱ、Ⅲ、Ⅳ院校志愿,它们之间是平行关系。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规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