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招生宣传。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招生通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名额、标准和招生程序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生源充足。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年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年招生政审工作细则(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用);(略)
附件三: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年招生上线考生政审体检情况汇总表(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用);(略)
附件四: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年招收退伍军人花名册;(略)
附件五: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2年招收退伍军人报名序号表;(略)
附件六: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全省各地当前在校生人数一览表。(略)
(此页无正文)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 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附件一:
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
2012年招生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分配
合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优秀
退伍军人
小计 文科 理科
全 省 70 35 10 25 35
杭州市 10 5 1 4 5
宁波市 6 3 1 2 3
温州市 10 5 1 4 5
嘉兴市 4 2 1 1 2
湖州市 5 3 1 2 2
绍兴市 3 1 1 2
金华市 8 4 1 3 4
衢州市 4 2 1 1 2
丽水市 8 4 1 3 4
台州市 8 4 1 3 4
舟山市 4 2 1 1 2
备
注 1、各县(市、区)选送到人武学院参加考试的退伍军人名额由各军分区(警备区)负责分配。
2、均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3、各县(市、区)总量控制。每个县(市、区)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人数均不超过1人。但专武干部编制在30人(不含)以上的县(市、区),符合以下条件可最多录取2人:出现优秀退伍军人录取空白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出现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空白时,优秀退伍军人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