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问:你院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1)根据文化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1:4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分数线,上线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加上素质特长分后达到该分数线的,也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如招生计划数与实际参加文化考试人数比不足1:4,则由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实际比例。
(2)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形成的分数和素质特长分合计总分,按专业(分普高生文科、理科和中职生)的实际招生人数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英语、语文、综合知识的成绩高低排名。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则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
(3)拟录取名单公示。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如无疑义,学院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11.问: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如何换算?
答: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11门课,A等计30分,B等计20分,C等计10分。
12.问:贵校对有素质特长的考生有什么优惠?
答:为吸引有素质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我院规定符合素质特长条件的考生文化考试总分加上素质特长分后达到该分数线的,也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2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在报名系统中会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随同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申请素质特长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报名材料一同按时寄到我院。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加分,不得累计加分,每位考生最高素质特长分的分值不超过20分。
素质特长分按照《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通知》(浙高招委〔2010〕5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模三电”和定向比赛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10〕1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加分条件的,可在考试总分的基础上增加相应素质特长分分值。
素质特长加分申请项目举例:
⊙少数民族(加10分)
⊙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证书(加10分)
⊙浙江省青少年航海模型锦标赛(提高级)第一名(加10分)
⊙中级(或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加10分)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13. 问:2011年校生单录模式自主招生录取分情况?
答:我院2011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录取线如下:
专业名称 |
科类 |
录取数 |
录取分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航空服务 |
文科 |
40 |
524.5 |
438.4 |
404.8 |
理科 |
40 |
505.7 |
403 |
344.5 |
中职 |
20 |
442.3 |
372.3 |
328.8 |
酒店管理 (迪拜实验班) |
文科 |
19 |
504.4 |
454 |
418.2 |
理科 |
19 |
467.6 |
426.7 |
399 |
中职 |
10 |
400.1 |
359.4 |
341 |
2011年校考单录模式自主招生满分为650分,2012年满分为350分。由于2012年与2011年计划数、考试分值和录取办法有所不同,2011年录取线无直接参考作用。 录取线与报考人数和考生综合成绩有关,具体录取线需在录取时才能确定。
14.问:你院有哪些奖、助学措施?
答: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先进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爱心基金、新生爱心助学券、特困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学院为解决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家庭学生,及灾区学生入学难问题,特设立了“新生爱心助学券”,只要符合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新生爱心助学券”,用于抵扣学费。
15.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取或者被录取了又不想上会有什么结果?
答: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六月份的普通高校或高职单考单招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