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素质特长项中获得相应的成绩,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成绩的,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加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50分。
序列 项目 等级 分值
1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含)及以上 50分
地(市)级(含)及以上 30分
2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 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50分
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30分
3 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定向运动、健美操) 国家二级 50分
4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30分
5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 省级(含)以上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30分
6 根据2012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技能比赛政策加分项目表,在相应比赛中获奖,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 省个人前六名或省三等奖(含)及以上 5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40分
县(市、区)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30分
7 根据2012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确定的技能证书项目范围内,获得浙江省省级教育、人事、商务、旅游、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且证书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的 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50分
上述素质特长项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供证件的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并填写《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学校自主招生网下载),且在现场确认时交验证件的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填写登记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提交素质特长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下午17点。
七、录取规则
1、总分计算
普高考生总分=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文化课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5%”计算形成。(会考成绩分别统计语文、英语、数学、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
高中会考成绩折算公式:会考要求的九门课程等第按照下表进行折算后成绩相加÷9
高中会考成绩 A B C P E
成绩折算(分) 100 90 80 65 55
中职考生总分=文化课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55%”计算形成。
2、考生应参加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生未能提供高中阶段各科会考成绩(等第)的视为自动放弃会考分。
3、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普高生和中职生按专业或大类分别排序),额满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素质特长分数、专业测试分数、文化课考试分数、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报考旅游管理、投资与理财专业的考生按英语、语文、数学排序,报考计算机类、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的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排序,报考建筑设计类、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排序。
4、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若某个专业(或大类)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时,该专业(或大类)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5%比例进行择优录取,计划不足部分在本专业(或大类)计划类型内调剂,调剂后仍不足,则转入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6、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网站(http://zzzs.zjbti.net.cn/)和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上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8、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9、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学费标准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与其他高职生相同,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费用如下:
专业名称 学 费 住宿费
旅游管理 6000元/年 1200元/年
投资与理财 6000元/年 1200元/年
建筑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7800元/年 1200元/年
计算机类(计算计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 6000元/年 1200元/年
工业设计 6000元/年 1200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类(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6000元/年 1200元/年
九、实施进程安排(暂定)
程序 日程安排 日期
制定方案 完成方案报批工作 2012年3月15日前
考生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 2012年3月26日~4月6日
现场确认 2012年4月13日
考生测试 文化课考试 2012年4月14日
综合素质测试 2012年4月15日
录取公示 将成绩上报省考试院审批备案、公示拟录取名单 2012年4月底
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备案 2012年5月14日左右
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2年5月20日左右
十、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学校围绕“安全、科学、公平”,精心组织自主招生考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构建科学、多元、具有高职特色的招生选择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测试形式,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研究命制科学合理的测试内容和评价标准,提高自主测试的信度和效度;确保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以考生为本,制定符合社会公平理念的招生规则。
3、所有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的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6、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