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确认
所有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5月3日-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后,方视为正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其他形式的升学考试及录取。
第七章 入学待遇
第十四条 入学待遇
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奖助学贷
我校学生奖学金覆盖面高达40%,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此外还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柏林奖学金、李健奖学金、恒生奖学金、天翼奖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
第八章 纪检与仲裁
学校纪检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纪检与仲裁电话:0553-5971065。
第十六条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校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第九章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53-5971066,5971046;招生监督电话:0553-5971065;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241002;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all05535971066;学校网址:
http://www.ab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