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5月3日一4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后,方视为正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3、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正式录取结果于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三、颁发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校名为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十四、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分类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分类考试纪律监察组,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五、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执行安徽省物价部门所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理科专业3900元,文科专业3500元。
(二)学生住宿费标准:800元/学年。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安徽省物价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合肥市东门龙塘合马路18号,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邮编:231603
(二)联系电话:
0551-67316958 (15240019805) 0551-67316808 (13003006011)
0551-67316800(13085007511) 0551-67316888(13856983938)
(三)传真:0551-67316958(招生办)
(四)网址、电子信箱:
http://www.ahsdxy.ah.edu.cn E-mail:
ahsyzjb@126.com(五)招生部门:学生处(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