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和“2+2”新生除不需要军训,其他相同。
一、凭证报到:
新生入学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超过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写信并附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我校教务处(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则取消入学资格。
二、组织关系转移:
凡党、团员必须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中共宁波大学组织部;团组织关系由所在中学转到宁波大学团委。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大学组织部(或团委)收 邮 编:315211
三、户口关系迁移:
1、凡是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
2、其他省、市、县(区)的新生户口关系可以不迁移,如果要迁移凭《录取通知书》迁移,迁往地址:宁波大学保卫处。迁移户口的截止时间是当年的11月20日,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切记!
(2)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3)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4)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5)所有新生申报户口、《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换发身份证所需的照片要求和拍摄工本费用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3、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00年开始《录取通知书》上只盖招生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不再盖省招生办的录取专用章,而户口的迁移又是极为重要的,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错误,请新生在接到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到当地招生办查证,在确认已被录取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新生复查:
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等方面的复查,三个月之内复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五、医疗保险:
学校为学生代办人身平安、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40元按学年缴纳,学生在保险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责任权利。第一学年保险费40元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收取,不愿投保者在做出书面申请后退款。
六、军训服装和体育运动服:
新生军训计划安排在2006年6-7月间需要穿统一的军训服装,学校在军训前统一安排厂商组织货源供学生购买。学生上体育课要求穿体育运动服,学生可以自带,也可以入学校后购买。
七、新生住宿和床上用品:
除走读生外,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为使宿舍整齐美观,促进宿舍文明建设,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先由学校统一招标代购,并在开学报到时直接放到学生床上,但床上用品实行自愿原则购买,如有学生退购,可报到后直接到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退款。
八、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0张,供办理学生证、借书证、学籍卡等用。
九、收费标准:
据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今年我校各专业学费等规定如下:
1、省物价局和财政厅 [2004]135号文件规定,我校从2004级新生开始实行按学分制收费,学生学费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专业注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农林水师范专业每生每年100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1400元;学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分75元。收费方式采用预收制,学生须在每学年开始前按学年制标准足额交纳学费,学年结束时按实际进行结算。学年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农林水师范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
2、住宿费统一收取,预收1200元。新生住宿将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将根据实际住宿标准结算退款多余部分。走读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3、学生因生活、学习等需要,学校向学生代办或代管有关项目费用,共计865.5元(其中海运学院新生为1235.5元)具体交费详见所附的代收费说明。
4、收费合计:学年学费 + 住宿费 + 代办或代管费
5、缴费方法:浙江省内的新生由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代收(详见宁波大学教务处和计财处编印的有关宁波大学2005级新生学费、代管费缴费的说明)。
十、部分公共基础课分级教学安排:
为实施因材施教,提高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学校将在本科生中对《大学英语》课程实行分级教学。《大学英语》起始等级的确定将根据新生录取时的高考英语成绩分成A、B和C三类,原则上高考成绩前30%的进入A类,即:必修大学英语3-4级和英语综合测试;前50%进入B类,即:必修大学英语2-4级;后20%进入C类,即:必修大学英语1-4级。你的建议等级详见通知,但你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低于学校建议的等级作为《大学英语》的起修等级。
十一、新生报到时间和地点:
9月7日报到,请学生切勿提前或迟到。省外考生如果难把握时间,可以适当提前一天到达。报到地点:宁波大学本部(北大门)报到,科技学院新生在宁波大学西校区报到。
报到当天即9月7日一天,宁波市的各大车站都会有宁波大学校车接送,以方便考生!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待遇。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我们祝愿你一切顺利!
十二、行车路线和联系方式:
◆ 宁波市区:
在东门口搭乘546、371、541;北站341路公共汽车到宁波大学本部下车。
◆ 火车南站、汽车南站以及宁波客运中心站下车:
搭乘546、371、541路公共汽车到宁波大学本部下车。
到潘火站出口,走世纪大道过常洪隧道,然后走宁镇公路,直接到宁波大学(学校在公路右面)
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0574—87600233,87605301(传真)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0574—87600540,87600575,87605482(传真)
附:
2005级新生代办或代管费说明
由宁波大学计财处统一向2005级新生收取以下项目代收或代管费,共计865.5元(其中海运学院新生为1235.5元):
一、代管费
1、 各类教材代管费:300元(多退少补,毕业前统一结算);
2、 新生体检费30元。
二、代办费
1、人身、医疗保险费:预交40元。(学生如不投保可在入学教育后退还预交费用);
2、海运学院学生服装费445元(限海运学院新生);
3、预收伙食费(金龙卡):100元(含卡成本费15元);
4、军训服装费75元(除海运学院新生外);
5、床上用品:320.5元,包括盖被棉胎、垫被棉胎、被套(2)、床单(2)、枕套(2)、枕心、蚊帐、枕巾、草席(含枕席)、毛毯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