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报到:
新生凭本人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请勿提前)赴校报到,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于报到日前两天向学校招生办请假(电话0471-6576346、6577373),未经请假或超假三天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最后做退档处理。 1、新生报到时间:2007年9月9-10日 2、新生报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电力城·内蒙古工业大学电力学院(乘车路线见后) 3、如因住院请假,必须将区(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及住院缴费单据传真至0471-6576346;其他不符合请假规定者,一律不予准假。 4、新生报到时须带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平光彩色照片十张,以便办理各种证件。
二、入学时须带好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若考生准考证遗失,须由所在中学和原高考报名的县(区)招办开具相应证明,证明上要贴有考生近期照片,并加盖骑缝章。 2、党、团组织关系:新生系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须持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出的组织关系,转入中共内蒙古高校工委。新生系共青团员,入学后持团员证进行注册。 3、户籍证明(或者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内蒙古考生请带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自治区以外各省(市、区)的新生请带好户口迁移证或者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具体手续见后。 4、学生档案: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旗(县、区)级招生办提取自己的学生档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省、市、自治区新生按当地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自带或招办邮寄),报到时交至所录取的学院,具体手续见后。
三、收费: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我校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新生入学缴费一览表
序号 |
收费项目 |
金额(元/学年) |
备 注 |
1 |
学费 |
本科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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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
本科一批只针对内蒙古新生。 |
本科二批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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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批 |
3500 |
|
2 |
住宿费 |
6人间700~900元/学年,4人间1000元/学年。 |
3 |
教材费 |
本科800元,专科600元,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
4 |
体检复查 |
160(一次性) |
5 |
运动服(1套/人) |
65(一次性) |
学生来校自选,产权归己。 |
6 |
公寓用品 |
335/套 |
学校通过招标预备了一定数量公寓用品,供学生选购,产权归己。备品须知见附表。 |
7 |
医疗互助金 |
本科 |
56×学制 |
因病住院最高赔付60000/人.年,因意外伤害住院最高赔付6000/人.年。学生可自愿选择。 |
高职高专 |
预科 |
本着为新生服务的原则,学校计划财务处经和建行呼市新城西街支行协商,决定对新生学费等费用的收取采取由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西街支行使用代扣方式进行,给每位新生随录取通知书发放银行卡“龙卡储蓄卡”,具体办理办法请见学校计财处印发的用卡须知(另附)。在报到日,将在收费现场加挂多台银行POS机,用于刷卡交费。新生可在当地银行将大部分现金存入(随身可只带少量零用钱),到校后现场刷卡交费(无须提取现金),这样既可避免携带大量现金造成的不便,也可减少因交现金而排队等候的时间。
四、户口迁移手续: 1、内蒙古籍新生:入学时不再从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应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本人两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人户籍证明(全区统一制作)手续,原户口类别为农业户口的,同时转为非农业户口。我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要查验新生本人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新生户籍证明上必须注明有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编号。 2、其他省 (市、区)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学生所在地省级公安部门规定执行,分别为:开出户籍证明和户口迁移两种形式。须迁户口者应注意:(1)城市户口应盖有县(区)级公安局及派出所两级组织的印章,农村户口应该盖有县级公安局及乡一级政府印章方为有效。(2)户口迁移证必须写清楚省、市、县、乡、村(城市区、街道、栋、号),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等信息应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且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最好是计算机打印),若有涂改的地方,填发单位要盖章,否则不予接收。(3)必须使用公安部统一设计的带有防伪标志的户口迁移证明,凡用旧式户口迁移证明者,不予办理落户。新生户口迁移证明上应当注明有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身份证编号。 全体新生特别注意:所有新生所持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学生档案中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必须统一,否则不予接收。
五、新生档案办理手续: 1、内蒙古籍新生:内蒙古考生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报考档案和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在职职工档案)两部分。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原件到原学校(在职人员去原工作单位)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考生所在旗县(区)招生办,旗县(区)招生办负责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交本人,报到时交所在学院保存。 2、其他省(区、市)新生纸介质档案办理按本省(区、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新生档案,具体情况可咨询考生所在高考报名的县(区)招生办。天津、山西、江西、广西、黑龙江、湖南、陕西等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原件到考生所在高考报名的县(区)招生办领取密封且加盖公章后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交本人所在学院保存。
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火车站联系购买优惠车票。报到日期内,我校(金川校区)在呼和浩特火车站设有新生接站车,逾期可选择以下任一途径到校报到: 1、可从火车站乘51路公交车到电力学院站下车(乘出租车到金川校区车费约18元)。 2、可从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医学院转乘8路公交车到电力学院站下车。提前到校者,食宿自理。 3、有乘飞机报到的新生,可从呼市白塔机场乘坐民航大巴(每位5元)到市区下,再转乘公共汽车。
七、学校对家庭贫困新生的资助政策,见随通知书寄去的相关资料。也可与学校学生工作处电话0471-6576667咨询或到该处网站http://www.career.imut.edu.cn/查询。
八、关于新生学籍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在少数民族预科的新生,预科一年后的选拔及学费按教育部教民5号文件执行,具体事宜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十、入学报到程序: 火车站学校接待站 → 金川校区 → 新生所在学院报到(交验所带材料,领取报到单) → 计财处缴费 → 公寓管理中心办理住宿 → 餐饮服务中心办理用餐卡 →保卫处接收户籍证明 → 其它相关手续。
工大招办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邮编:010051) 学校金川校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电力城) 邮政编码:010080 联系电话: (0471)6576346、6577373(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新生请假事宜) (0471)6576667、6575713(校学工处-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事宜) (0471)6575791(校计财处-负责学生学费等收费、银行卡使用事宜) (0471)6577275、6575712(校教务处—负责教务、学籍[主辅修/双学位]事宜) (0471)3602322(校教务处—负责教务、学籍等事宜) (0471)3602428(金川校区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学生住宿) (0471)6576074(校保卫处-负责接收户籍证明) 电子信箱:gdzs@imut.edu.cn(校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imut.edu.cn或http://zsb.imut.edu.cn(招生网址)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07年7月
相关学院电话:
信息工程学院:0471-6576097、6575760 |
建筑工程学院:0471-6576325、6575700 |
管理学院:0471-6575789、6575477 |
化工学院:0471-6575478、6575722 |
机械学院:0471-6575449、657547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471-6576140、6575752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471-6575783、6575447 |
外国语学院:0471-6575827、6575727 |
理学院:0471-6575792、6575470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0471-6575976、6575742 |
轻工与纺织学院:0471-6578904、6578905 |
国际商学院:0471-3602104、3602120、3602117 |
电力学院:0471-3602300、3602367、3602322(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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