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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长春中医药大学高考录取查询

来源:爱考网 [2018-6-2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制药类、药学类、医学类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此外,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公共管理类、药学类、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对在高考体检中弄虚作假(如隐瞒残疾、生理、心理缺陷或隐瞒严重既往病史、病情等情况)的考生,情节严重的,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
  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男生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根据护理学专业就业特点,建议男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我校在各省(区、市)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或120%(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具体比例视生源情况和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采取“遵循志愿,总分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将剩余计划调剂至其他省份;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当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再进行征集志愿。
  4.专业志愿。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选测科目的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
  5.优先级别。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所在省(市、区)有高考成绩排名,则按高考总分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如高考总分排位相同或所在省(市、区)无高考成绩排名时,有专业志愿者优先,若均有专业志愿或均无专业志愿则参考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本科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语文”、“外语”成绩高者;授予管理学学位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理综/文综”、“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专科(高职)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比较顺序如下:文科类专业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专业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6.专业调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7.退档。对高考总分成绩低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培养相关具体要求、或健康条件不符合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8.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学校在录取分配专业时,政策性加分计入总分。
  9.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10.专科(高职)助产专业考虑到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建议男生谨慎填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是我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等文件要求设立的专业,即5年本科阶段合格后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cm.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cucm.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电话及部门:
  招生办公室:0431-86172018、86172013、86172896、86172106
  中医学院办公室:0431-86178027
  临床医学院办公室:13596166904
  药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11
  针灸推拿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24
  康复医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77
  护理学院办公室:0431-86172233
  管理学院办公室:0431-86172431
  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0431-86172062、86172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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