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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考录取查询

来源:爱考网 [2018-6-26]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十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新生。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5、调档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招生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1)录取顺序:
  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3)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含音乐、舞蹈、美术、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3)凡按政策规定加(降)分投档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4)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各个省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其他说明:无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 传真:(023)58418888
  学院网址:http://www.cqeec.com 邮箱:zsb@cqeec.com
  招生网址:http://zs.cqeec.com 咨询QQ:80000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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