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省考生如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答: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资格审核工作仍由市、县(市、区)招办负责;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自行向拟报考高校报名。经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8.报考高水平运动员有哪些要求及步骤?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步骤如下:
①高考报名:2010年11月1—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同时持运动员等级证书、注册证、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申报并填写《江苏省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②资格审核:2010年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学初审后报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审核汇总后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③测试名单公示:2011年2月底前,省教育考试院对准予参加测试的我省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关测试信息:在公示名单中的考生,需到拟报考高校的网站(或向测试高校招办)了解测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
⑤向拟报考高校报名:考生按拟报考高校规定的时间、方式等直接向高校报名。
⑥参加测试:考生自行按照测试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有关高校测试。各校报到、测试时间见各校网站。田径、游泳联合测试时间为2011年4月2—3日。
⑦入选考生名单公示:2011年4月8日前,有关高校将测试入选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
⑧考生参加高考或文化单考,并填报所报考高校的志愿。有关高校于4月15日前将文化单考考生(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
特别提示: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按教育部规定参加拟报考高校组织的文化单独考试,并填报《江苏省2011年文化单考高水平运动员志愿表》;如其不作为优秀等级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普通高校,还须参加普通高考和七门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的测试。
(2)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政策如下:
①高水平运动员为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等级要求参照体育类考生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招生高校组队需要、确有培养前途且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按考生的报考科类及高考志愿投档,由招生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③体育专项测试达到优秀等级(相当于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且通过招生高校组织的文化单考的考生,招生高校须于4月1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审核、公示一周后办理录取手续。享受该政策的一级运动员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该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为不断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对该类考生的文化单考标准将逐年提高。
④未经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投档,高校亦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录取。
招生高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总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9.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规定招收保送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省规定的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的考生,具有保送生资格: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该部分学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竞赛的具体名称、等级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
(2)南京外国语学校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语言类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该部分学生名单也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上公布。
(3)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第三条第七款的运动员,即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运动员,经国家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以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0年11月1日至4日,学生参加高考报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计划、专业、办法和简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有关高校。
(4)2011年4月10日前,高校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同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5)2011年4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6)2011年9月1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
10.什么是体育单招?报考体育单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骤?
答:体育单招是部分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简称,是指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其报名条件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体育单招的工作步骤如下:
(1)2010年11月1日至4日,考生参加高考报名。
(2)考生于2011年4月1日前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到院校报名。
(3)院校于2011年5月11日前对学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
(4)院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7日内,将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备案后的录取新生名单须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体育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校招生统招各批次的录取。
11.什么是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哪些院校对残疾考生实行单独招生?
答:对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对聋哑、盲人等残疾考生进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近年来单独招收残疾考生的有:长春大学、中州大学、北京联合大学、天津理工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报考残疾单独招生的考生,除须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报名、考试外,还须于2010年11月1日至4日参加高考报名。
12.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报考少年班的条件是什么?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确定的报考条件分别如下: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科学,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5年及以后出生的高二(含)以下学生;考生学习成绩要求总排名位于所在年级的前列或者在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2)东南大学:成绩优异,智力出众,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十五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学生。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参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学: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在校初中生,经中学推荐。考生须进行高考报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学报名参加该校自行命题的单独考试。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须经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参加我省高考报名。
13.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含义是什么?考生如何报考?院校如何录取?
答:南京大学强化班是根据培养基础学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单独考试、自主录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学强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考生参加2010年11月1日—4日的高考报名。
(2)南京大学将推荐名额分配到有关中学。
(3)中学将推荐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学。
(4)南京大学对推荐报考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参加南京大学自主举行的考试。
(5)南京大学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6)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录取手续。
报考南京大学强化班的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关于南京大学强化班的其它有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nju.edu.cn/index.htm)查询或向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14.什么是院校自主选拔录取?有哪些院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答:自主选拔录取是为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大力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潜质的人才,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
根据2009年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76所高校(其中省内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等高校)实行自主选拔录取。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生源较好的高校经教育部学生司同意后可适当扩大自主选拔录取人数。自主选拔录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进行。
15.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如何进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1)院校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按照院校规定,由中学、专家推荐,或考生本人自荐,经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推荐考生材料。
(3)2011年寒假开始后,院校考核、选拔;入选考生与院校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
(4)入选考生填写《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报与其签订协议的一所院校。
(5)3月10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将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中学、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分别在网站对入选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
(6)3月25日前,院校将入选考生信息数据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将于4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入选考生名单。
(7)4月10日前,院校将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高校报送的志愿表,对入选考生名单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并公布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确定名单。考生如选择填报多所院校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均无效。
(8)省教育考试院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所报考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合格)、选修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相应科类的等级要求,且已先期填报《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校将及时办理退档手续,以便其参加本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
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的“985工程”高校,对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或在院校组织的测试中综合排名位居前列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院校可自行确定其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要求,并与其他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应录取要求一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学生司备案。
16.往年港澳地区有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考生如何报考?
答:经教育部批准,近年在我省招生的香港特区高等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学院、珠海学院等12所高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高校纳入我省提前批次统一招生,考生可在我省第一阶段填报志愿时填报其志愿。其余10所香港高校的报名,考生直接在相关院校的网站上报名,截止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5日向该10所高校提供报考考生成绩,高校7月7日前录取完毕。凡被香港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
近年来在我省招生的澳门特区高等院校有: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校。凡参加了高考的考生均可直接在澳门地区高校网站上报名(具体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公布的为准)。7月4日前,澳门地区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考考生名单。澳门地区5所高校实行单独招生录取,考生报考澳门地区高校不影响其参加我省统一招生各批次志愿的填报和录取。如考生同时收到澳门地区有关高校和内地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则由考生自己决定就读何所院校,并将放弃的院校录取通知书退回有关高校。
香港、澳门地区部分高校将于2011年4月9日在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体育馆举办咨询会,在咨询会上部分高校可以接受考生报名。
报考上述香港、澳门地区高校的内地考生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