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的先后取决于总成绩的高低。以专科为例,考生是A志愿进档,还是B、C、D、E志愿进档在录取时没有任何区别。
特别提醒: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无法投档;若考生填报院校服从志愿,则参加院校服从志愿的投档。
16.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招生专业类型有五种:艺术设计、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分五个专业类型投档。
17.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和文化统考的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18.艺术类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如何投档?
答:艺术类中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19.体育类专业如何投档?
答: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体育类考生,按专业技能与文化统考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20.考生如何填报“服从”志愿?
答:“服从”志愿分为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两种。院校服从分“公办”、“民办及公办高收费”两类。院校和专业服从志愿均为无条件服从志愿,即:在符合该批次录取政策的前提下,如果选择填报了院校“公办”或“民办及公办高收费”服从志愿,则表示在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时,在本批次内愿意无条件服从到所报科目组尚未招满的相应类别其他院校的相应专业;如果选择填报了专业服从志愿,则表示在未被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愿意无条件服从到所报科目组中的该校其他未招满的相应专业。
21.院校服从志愿如何投档?
答:院校服从志愿投档时,先投“公办”服从,公办院校服从录取完成后,再投“民办及公办高收费”服从。
22.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后,考生填报志愿会面临哪些风险?
答:实行平行志愿会大大降低考生填报志愿时面临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这些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现行录取体制规定,高校可以在103%之内自主确定投档比例,那么超出100%部分的考生面临被退档的危险。而且由于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这些考生一旦被退档,如果填报了院校服从志愿,则直接参加院校服从志愿投档,如果填报院校不服从志愿,则只能进行下一批次投档。
二是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梯度带来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为考生选择同一层次学校提供了机会,但是,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并且院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几个院校志愿都落空,从而造成投档失败。
三是不服从专业调剂带来的退档风险。平行志愿的设置中,除了院校志愿,还有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设置专业服从志愿的目的在于,当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院校后,如果所填的专业志愿按学校录取规则不能满足,学校就可以对填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这样可以增大考生投档后被录取的可能性。如果考生没有填报专业服从,学校无法进行专业调剂,则该考生就可能被退档。
23.享受直接录取奖励政策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注意哪些问题?
答:享受直接录取政策的考生填报时间与方式与其他考生相同,如考生享受直接录取本科,则该考生的本科A志愿为其直接录取院校,B、C志愿不作为直接录取院校。如考生享受直接录取专科,则该考生的专科A志愿为其直接录取院校,B、C、D、E志愿均不作为直接录取院校。享受直接录取专科的考生,如其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
六、奖励与照顾政策
1.享受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对象有哪些?
答:享受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对象为,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省技能大赛获得优秀奖以上的考生, 体育类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6名或江苏省体育比赛前3名的考生,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三创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2.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分为几种类型?
答:奖励与照顾类型及代码: 1-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2-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以及体育类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6名或江苏省体育比赛前3名,3-全国技能大赛优秀奖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4-省技能大赛优秀奖,5-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三创优秀学生(学生干部),6-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台湾省籍,7-少数民族。
3.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及体育比赛获奖享受奖励政策的前提有哪些?
答:前提有三条: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
4.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两条:
一是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的获奖等级,可以直接认定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省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全国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超过满分300分,以满分300分计)。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如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
二是根据奖项不同可以直接录取本专科院校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省技能大赛二等奖或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5.体育类体育比赛获奖享受的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6.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是什么?
答: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7.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享受奖励政策的有效期是多长?
答: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8.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对象有哪些?加分分值是多少?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体育类为文化分)的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七、录取
1.什么是网上录取?
答:网上录取是一种依托计算机及网络的无纸化录取方式。接受院校在网络系统中通过计算机直接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与否。省教育考试院和院校在投放、接收、审阅考生档案以及录取新生等招生过程中,没有纸质档案的流通,而是依托网络系统用信息流通代替物件流通。
实现网上录取后,招生录取全过程达到了无纸化流通,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更好地贯彻“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
2.录取日程如何安排?
答: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将于5月中旬确定,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公布的信息。
3.录取分几个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划定?投档线如何确定?录取线如何确定?
答: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划定本、专科批次分数线,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划定本科批次分数线,体育类省划定专科批次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划线均包括专业技能省控线与文化统考省控线。在省控线上院校按科目组在103%以内调阅考生档案,调阅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该校该科目组的投档线。该科目组按计划数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即为录取线。
4.录取体制是什么?
答: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5.什么是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答:同一科目组考分相同的两名以上考生,以院校投档分同时投档到同一所院校同一专业时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如化工类考生甲与考生乙,考分均为710分,考生甲获得省技能大赛化工类项目优秀奖符合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乙不能享受优先录取政策,按志愿,甲乙考生同时投到某一院校,如果该校的化工类投档线恰为710分,且只剩下一个录取名额时,则录取考生甲,不录取考生乙。
6.录取结果如何查询?考生录取通知书由谁寄发?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如何办理纸质档案移交手续?
答: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查询录取信息。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本人纸质档案,到高校报到注册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从本校录取库中直接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作为考生录取档案(含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与其它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的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