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公示,考生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11日至5月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逾期未确认则视为自愿放弃自主招生考试资格。
(三)交费
确认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要求,每人交纳130元考试费,交费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9日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贴1寸个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
(五)现场确认
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2018年6月9日(14:00-20:00)、10日(9:00-17:00测试间隙)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未现场确认者自主招生测试成绩无效。
(六)测试
1.测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1门(含数学、阅读、英语、财经素养等内容),均为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
(2)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
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3.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10日。
(2)地点:西南财经大学。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七)确定入选资格
1.我校自主招生确定入选资格不分文理,学校根据入选资格计划数的125%划定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
2.在最低综合成绩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其在自主招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各专业入选资格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是指:
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三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二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再次排序。
3.如考生填报的六个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即被淘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再录取。
4.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按相关要求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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