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自主招生计划的1.4倍择优确定入围合格名单,其中各学科中考核成绩排名前20%者给予“优秀”评价。合格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自2018年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四)确定拟录取专业(类)
1.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拟录取专业(类)为其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2.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确定2个拟录取专业(类),拟录取第一专业(类)为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拟录取第二专业(类)由我校根据各专业(类)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学科特长等因素在其填报的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中确定。
五、录取
凡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规定填报志愿报考我校。
(一)录取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2.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且在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之上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我校最终模拟投档线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3.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分段划定分数线的浙江省,按以下规则录取: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的录取至公示的拟录取专业(类)。
我校自主招生资格认定为合格的考生,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10分(含)的予以录取。录取专业(类):高考投档分达到一段线以上30分(含)的录取至公示的第一专业(类),否则录取至公示的第二专业(类)。
(二)相关说明
1.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对于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自主招生优惠分值按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5.自主招生录取名单自2018年7月31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五)招生网站:
http://zs.cumt.edu.cn 邮箱:
zsb@cumt.edu.cn 招生微信号:cumtzs
(六)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1号 邮编:221116
单位名称: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1555、8359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