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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大学 [2021/4/1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搜索:3773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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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2021 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地址
宝山校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
三、办学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
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外语教
学语种为英语。
七、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该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少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
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天津、海南、宁夏、
青海、西藏地区除外),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二)学生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即可报名:
1.本人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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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具有该地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
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
规定执行。
九、招考办法
(一)招生计划:100 名
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获得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历年考生在
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
址:https://gaokao.chsi.com.cn)以及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类) 招生科类专业限制备注
电气类
(代表“理学工学
I 类”)
理科不招色盲
类内所含专业:理论与应用
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
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
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
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机械
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
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
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
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数字
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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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
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机器人
工程等共29 个专业;
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
流(见注2)。
注:1.浙江、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必考物理”;河北、辽宁、江苏、
福建、湖北、湖南、重庆、广东省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
2.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
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
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3.类内所含专业如有调整,以各省(区、市)公布的2021 年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名方式
即日起至2021 年4 月25 日,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的高
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高校专项计划”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
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相关申请材料,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系统中的状态为“待审核”时,表示考生完成报名。
1.网上填写信息
(1)个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及年级排名;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
及主要事迹,个人生涯发展目标及申请我校的理由,字数1000 字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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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4)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
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
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5)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
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
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2.上传申请材料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请考生将以下材料统一使用A4 纸打印或
复印,并拍照或扫描成清晰、完整的JPG 或JPEG 文件后上传至“报
名系统”:
(1)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带条形码的《上海大学2021 年高校专项
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每页须考生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并盖
学校公章);
(2)高中期间的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各省(区、市)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
2.考生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个人陈述
等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获得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2021 年5 月底前,学校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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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我校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1 年高考,并按各省
(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高考成绩总分不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
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合并批次的省市,以各省市公布的相当于此线的
控制分数线为准)。
3.对投档到我校的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
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已公布的分省计划及考生填报的
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4.如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法学、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
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 元(沪价行〔2000〕第
120 号);
(2)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 元(沪价行〔2000〕第120 号)。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
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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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监督约束机制
1.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上海市
教委、学校党委及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
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参与本科招生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凡与考生之间有
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
避,若违反回避制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须知
1.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
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
和规定,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凡在
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伪造材料骗取报名资
格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考试的报
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
录取资格。作弊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
形式的承诺。
3.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4.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另行发
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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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简章解释权属于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十四、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
网址:https://bkzsw.sh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
—11:00,13:00—16:30)
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
—11:00,13:00—16:3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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