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考试的笔试资格。
3. 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保送生考试并最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在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2011年的自主选拔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认定。
4. 考生在获得北京大学保送认定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将保送认定转为自主选拔认定。
5.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6.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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