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计划单列,原则上不超过中南大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
2.对取得中南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高考总分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并按高考文化总分加20分、同比本科一批学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确定学科大类(艺术类专业除外,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八年制、口腔医学类七年制专业须达到生源地相应学科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对未能满足学科大类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符合报名条件(一)者,可任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学科大类(具体学科大类另行通知)。
㈢ 录取政策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精神制定。2011年国家如出台新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731-88879252 88876771 13974806798
五、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第三办公楼101室)
邮 编:410083
联系电话:0731-88830804 88830995 88830555
传 真:0731-88830630
电子信箱:admis@mail.csu.edu.cn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
http://zhaosheng.csu.edu.cn/zizhuadmission/
附件:
中学推荐信.doc
教师推荐信.doc
自推信.doc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