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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2011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0-12-7 14:19:50 【字体:小 大】


  
  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和特长情况确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入选考生。
  
  1、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志愿时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第一志愿。入选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有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在专业录取上享有加20分以内的优惠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2、对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且在我校的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入选考生,在进入英才班(本硕博连读,并有机会赴世界著名高校留学)、实验学院(本硕连读)和选择专业上享有非常优惠的录取政策(以协议书为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671、86414771传真:(0451)86417835
  
  网址:http://zsb.hit.edu.cn电子信箱:hitzsb@hit.edu.cn
  
  七、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6413389
  
  八、其它事项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入选考生名单须报教育部、各省级招办备案,在我校招生办网站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公示后,我校将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入选考生签订协议书。
  
  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入选考生,须登录哈工大招生办网站(http://zsb.hit.edu.cn)打印协议书,并按规定时间寄回我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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