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和特殊专长考评成绩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按照成绩将入围考生分为A(优秀)、B(合格)两档。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A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B档入围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给予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线,在填满高考专业志愿表的前提下,满足其专业志愿。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自主选拔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被选拔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房山校区东院武工楼一楼)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87858399
传真:027-87858399
八、其它
1、本办法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网上报名系统
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信参考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