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均享受加分进行专业排序的优秀,其中A类考生在享受加15分(江苏考生10分)进行专业排序,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同时,还可同其他考生一样,入学一年后仍可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高考成绩达到该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还可获得校级“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选拔资格;“数理特长生”高考成绩优秀的可直接申请进入数理实验班学习。
艺术特长生政策
艺术特长生包括声乐类、舞蹈类、民乐类、西洋管乐类、西洋弦乐类、打击乐类和表演类。
声乐类、舞蹈类考生要求从事专业训练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一般要求曾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过奖,或参加过市级及以上大型演出者,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民乐类、西洋管乐类、西洋弦乐类、打击乐类类考生要求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考生一般要求特长水平达到业余八级以上,有乐队、乐团经验者优先。
表演类考生要求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音色纯正,形象好,气质佳,反应快,接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能够根据指定命题自编、自演戏剧(主要为话剧、小品),并基本达到专业水准。主持类要求,女生1.65米以上,男生1.75米以上。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主要按国家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1%,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要确定。
高水平运动员包括田径、篮球两类,体育特长生包括游泳、健美操、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