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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1-12-3 15:07:04 【字体:小 大】

 

六、选拔程序

1、初选:我校将组织专家组,结合考生的志愿情况,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相对优秀的部分考生参加初试。初选入围的考生可通过“AAA测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和打印初试准考证。

2、初试:通过初选的考生按要求参加包括我校在内的七校联合举办的“AAA测试”。初试将在全国主要地区设立考点。我校将根据考生的“AAA测试”成绩,结合考生报名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AAA测试”科目为:阅读与写作(含中文和英文)、数学、自然科学(以物理、化学为主)、人文与社会(含历史、地理、政治)。其中,阅读与写作、数学两科目为必考科目,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两科目为选考科目。考生可以在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两个科目中根据自己情况任选一门。

3、复试: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情况确定复试名单,考生可于指定时间内在人大招生网(www.rdzs.com)查询是否进入复试。

复试在我校校内举行,包含特色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特色测试为综合知识笔试,不分文理,考察范围不限于中学大纲,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4、确定资格: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同时参考考生报名材料,确定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5、中学公示:中学须在校内公示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

七、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平行志愿省份还须在第一顺序志愿填报)。

2、A类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高考总分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的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如所在省份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10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享受加5分录取专业的优惠政策;未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但不低于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并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B类自主选拔录取政策:

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物理学、化学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不低于我校在当地同科类录取线下50分(750分制标准)和所在省(区、市)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美术学(艺术策划与管理)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总分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的,我校可予录取。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艺术专业统一测试,且应成绩合格。

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高考时必须第一专业志愿填报选拔时所申请的专业,否则不享受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八、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

九、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12月18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2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2月30日以后

4、网上缴费时间:初审通过后即可缴费,缴费截止到2012年1月8日

5、“AAA测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

6、网上查询复试资格时间:另行通知

7、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34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一、本招生简章已报请教育部备案审批。

十二、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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