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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戏曲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戏曲学院 2011-12-16 14:33:44 【字体:小 大】

 

1.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届时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专业考试结果。
  
  2.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3.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
  
  六、录取、试读
  
  1.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的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6)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2.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3.根据国家规定,我院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一年。试读期满,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地区。
  
  七、其它
  
  1.我院均通过邮局向考生寄发材料,请考生准确填写通信地址和收信人,他人无权代领有关材料。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我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3.北京生源原则上走读。
 
  
  本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菜户营桥与丽泽桥之间)
  
  邮编:100073
  
  咨询电话:010—63339858(兼传真)
  
  咨询邮箱:zsb@nacta.cn
  
  学院网址:www.nact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nacta.edu.cn
  
  乘车路线:395、944、988、604、458、74路(中国戏曲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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