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第二批专业省统考各类别综合分分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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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第一段 |
第二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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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507 |
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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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453 |
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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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476 |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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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类 |
473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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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表演类 |
502 |
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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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主持类 |
471 |
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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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 |
492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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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制类 |
492 |
421 |
注:(1)艺术类第一批中,教育部批准的可自主划线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分数线;其他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要求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总分)须不低于319分。
(2)艺术类第二批如遇部分类别第一段录取后即已完成全部计划,则该类别不进行第二段志愿填报。
(3)艺术类第二批第二段投档录取完成后,将根据各类别缺额计划和生源情况,分别决定是否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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