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批复我省2所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独立学院。同意福建农林大学与福建省圣农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合作试办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意福州大学与福建万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福建省亚通创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试办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是普通高校的优势办学资源与优质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它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的教学和财务管理、独立招生和颁发文凭资格。独立学院采取民办机制,收费比普通高校高。
根据教育部规定,独立学院不能颁发校本部毕业证书,发放的毕业证书上均要署独立学院学校全称。学生毕业后在录用、考研、公务员报考及其他方面待遇等均与普通本科完全相同。据悉,截止到4月12日,我省9所独立学院获教育部批准教育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