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关于涪陵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渝教文〔2006〕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涪陵职业技术学院组建以来的运行情况,同意涪陵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更名后,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隶属关系、管理体制、单位性质、经费来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规格、层次等均保持不变。
请你委加强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