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高校信息 - 高校调整 - 正文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正式建校
来源:fjsedu.com 2006-8-4 17:04:54 【字体:小 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的考察评议结果,2006年4月25日省政府鲁政字(2006)117号文件批复同意建立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同时撤销山东省法律学校建制。
省政府在批复中指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系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省教育厅和省司法厅共管,以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机构编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办理;学院以实施专科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为主,全日制专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首批设置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不应超过5个;学院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保持原渠道不变。批复要求学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教育法律、规章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学科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并要求省司法厅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的领导,搞好学院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充实完善办学条件,及时协调和解决办学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4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
目前,全校上下热情高涨,正在齐心协力,按照省政府文件和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的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快学校发展,推动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