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线原则
依据本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学位
类别
学科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计划数
已接
收推免生人数
上线人数
(含夏令营优秀营员)
外语
政治
业务课1
总分
学术
学位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50
50
190
320
26
7
24
护理学
60
60
210
340
8
7
2
专业
学位
公共卫生
45
50
165
295
10
1
19
护理
45
50
165
295
10
8
14
公共卫生
(非全日制)
45
50
165
295
65
—
5
护理
(非全日制)
45
50
165
295
—
20
特别注意:所有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低于国家线则以国家线为准。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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