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复试办法,我院各专业复试基本情况见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可用
计划
复试人数
复试
分数线
是否实践考核专业
备注
071000
生物学
102
153
306
是
071300
生态学
9
14
355
否
100700
药学
10
14
308
否
药学和制药工程合并面试
085235
制药工程(专业学位)
15
7
288
否
注:上表中复试人数不含单考、破格、退役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及校外调剂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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