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备注
光学工程
14
9
5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
7
1
6
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33
23
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5
23
12
工程(光学工程 )
22
4
18
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66
12
54
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51
5
46
总计
228
77
151
如学校对招生指标有调整,以最后公布的录取名单为准
二、复试线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1.复试线划定原则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基本要求者,按学科、专业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划定复试线,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名单。
2019年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为:
招生代码
招生学科、方向名称
复试分数线
080369
光学工程
350
080902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
320
080903
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315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45
085202
工程(光学工程 )
370
085208
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
355
085209
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350
2.专业调剂办法按照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原则是:相近专业(同一个一级学科之内等)之间优先调剂。
3.专项招生计划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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