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初试成绩在符合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各学科专业、方向的初试总分还须符合如下要求:有机化学>=328分;药物化学>=328分,药剂学>=360分,生药学>=300分,药物分析>=360分,微生物与生化药学>=330分,药理学>=350分;药学硕士>=300分;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安排另行公布。
2.我院的调剂具体办法参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的调剂复试相关要求。
3.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系)官网查询复试名单(见附件1)。
4.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如下,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
总计划
已招推免生
考试招收计划
有机化学、药物化学
44
23
21
药理学
19
11
8
药剂学
8
6
2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4
1
3
生药学
6
1
5
药物分析学
5
4
1
药学硕士
63
10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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