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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医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爱考网 [2018-9-15]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海南医学院位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是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也是全国唯一地处热带地区的医学高等学府,肩负着为海南自由贸易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及南海战略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学校前身由创立于1947年的私立海强医事职业学校和创立于1948年的私立海南大学医学院合并而成。办学七十年来,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为引领、各层次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城西校区占地628亩,桂林洋大学城新校区规划面积869亩;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专业;2017年,学校成为审核增列且需加强建设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各类在校生19328人;教职员工1097人,其中专任教师851人,专任教师中硕博士人数占76.3%、博士学位人数占29.8%;柔性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同时聘请国内外院士和知名学者80余人担任客座教授。

  2018年,学校临床医学学科成为海南省首个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

  学校拥有国家临床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联合研究中心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1个,拥有海南省医学院士工作站2个、正在审批中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家药物临床前安全评价机构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联合实验室1个,以及一批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校拥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0个,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项目牵头单位。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拥有一批国家认证的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图书馆馆舍面积3.3万平方米,纸质图书103万册,建有完善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学校主办《亚太热带医药杂志》等4种全英文学术期刊,其中《亚太热带医药杂志》、《亚太热带生物医学杂志》已进入包括SCI在内的国际著名检索数据库。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海南医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望广大有志于投身医学事业的考生报考我校。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获得2019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详见我校《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具体视生源情况而定。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一)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校发出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复试时间以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的通知公告为准。

  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体检。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须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费用标准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推免生”免缴三年学费。

  (二)奖助政策: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期间享受住院医师相应待遇。

  “推免生”入学第一年享受当年“国家助学金”及“一等学业奖学金”(以上金额最终以省财政拨款为准),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二)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已被接收的“推免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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