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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工作办法

来源:爱考网 [2018-3-1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简称“海洋学院”)招收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海洋学院2018年硕士招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海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或拨打电话022-87370655/27409515。

  二、“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已公布在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请各位考生查看。


  三、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

  5.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特别提示:

  1.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 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 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海洋学院网上通知。

  6. 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海洋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具体要求
资格
审查
参加海洋学院复试的考生
3月15日下午13:30~17:3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体检
参加各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4日上午
8:00-11:3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参加各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3月14日下午13:30-16:30
参加海洋学院复试的非天津地区考生
3月15日上午
8:00-11:30
专业知
识测试(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6日上午
9:00-10:3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307会议室
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6日下午
13:00-16:00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307会议室
1.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考试,并提交加盖印章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证明和成绩单原件。
2.第一场综合面试,准备5份个人简历。
3.第二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五、复试方案

  1.招生计划

  海洋学院2018年计划招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4人,其中,推免生11人。

  2.复试分数线

  海洋学院2018年复试分数线同校线保持一致。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能力考核

  (1)笔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主要测试学生实验和动手技能,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

  4.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5.录取原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海洋学院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六、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复试小组人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4.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保证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5.凡对复试、录取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022-87370655

  申诉邮箱:marine@tju.edu.cn

  七、其他事宜

  1.通知中未包含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3.有关调剂信息请考生关注即将发布的《天津大学海洋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校内调剂信息》。

  4.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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