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无军籍研究生报考、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军委机关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研究生报考录取工作应坚持严格条件、公开公正、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反映学校学科建设需要。
(三)对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查,并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导师与考生通过复试进行双向选择。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复试的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督察各学科复试工作履职情况。各学科领域成立复试导师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复试导师组不少于5人。
(二)日程安排
4月3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见表1)到学校报到,19:30进行政策宣讲。
4月4日上午,组织考生体检以及学科专业笔试。
4月4日下午,组织学科面试。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由研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提供材料见表1。研招办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应届生入学前不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表1考生复试报到携带材料一览表
序号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往届本科毕业生
备注
1
复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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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治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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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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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学期间的完整成绩单原件
(教务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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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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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科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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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教育部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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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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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体检
在火箭军工程大学门诊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以及学校相关要求。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
(三)专业课笔试(100分)
由各学科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学科负责命题和集中阅卷,研招办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参照我校招生简章有关要求,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学科专业面试(100分)
由各学科组织实施,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并实行面试环节一票否决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主要考核考生的考研动机、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创新意识以及英语应用能力,其中考研动机10分,专业知识占70分,英语应用能力占20分(采用口语对话方式进行)。计分办法为: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情况进行打分,取平均成绩为个人最后得分。平均成绩90~10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初试加权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政治、英语、业务一成绩之和×0.8+业务二成绩×0.2)/(政治、英语、业务一三门考试科目满分之和×0.8+业务二考试科目满分之和×0.2)]×600。
四、录取工作
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考生复试考核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火箭军工程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9-84742766029-8474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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