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二阶段复试安排于4月8日-4月12日进行,请相关学院根据第二阶段计划安排,按要求认真组织好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小计
学术型
专业学位
小计
水利与环境学院
1
1
土木与建筑学院
5
5
机械与动力学院
1
1
电气与新能源学院
4
4
13
13
医学院
1
1
教育与科学研究院
1
1
生物与制药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1
1
6
6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3
3
10
10
合计
11
2
13
34
34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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