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文件内容,<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定于2019年3月21日;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看复试录取办法(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
(二)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1.参与复试的教师应具有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2.参与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无利益关系。
3.集中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考生校验学生证,入学时校验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和本科成绩单、1寸免冠照片1张、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监察。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人员名单及成绩、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复试成绩公布两天时间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进行复议。考生可直接向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或纪检监察室写出书面材料提出复议。
二、复试组织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复试分数线由院长办公会按考生情况讨论后确定并按专业成立4个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实施面试、能力考核等各项工作。
(一)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6人
纪检监察:1人
(二)药学专业(药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纪检监察:1人
(三)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纪检监察:1人
(四)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组长:1人
成员:4人
纪检监察:1人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考生初试成绩等情况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1.单科成绩要求
按照国家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即:
政治、英语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41分。
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各单科成绩均应大于或等于62分。
2.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
药学专业(药物分析学)按照拟招收7人,9人参加复试,差额比例129%,总分确定为350分。
药学专业(药理学)按照拟招收3人,4人参加复试,差额比例133%,总分确定为330分。
基础医学专业(免疫学)按照拟招收4人,5人参加复试,差额比例125%,总分确定为320分。
基础医学专业(病原生物学)按照拟招收4人,6人参加复试,差额比例150%,总分确定为320分。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报到时间:定于2019年4月1日上午9时
复试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1日下午2时
复试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2日
复试地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华佗路31号)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物分析学)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845039370200074
高慧宇
68
72
121
120
381
2
845039413800039
徐德忠
72
66
109
130
377
3
845039321100082
王郡瑶
76
68
120
110
374
4
845039411500096
栗珂珂
63
60
138
112
373
5
845039502100057
黄露
66
64
122
112
364
6
845039410500083
武营雪
65
60
106
133
364
7
845039413800052
杨梦雨
64
65
132
103
364
8
845039346600065
所雅琼
60
68
106
122
356
9
845039211100102
韦梦晨
63
64
106
118
351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药理学)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845039413800050
赵小燕
64
70
137
123
394
2
845039413800049
杨敏一
72
54
134
120
380
3
845039370600109
刘鑫磊
64
57
114
113
348
4
845039413800048
刘欢乐
59
51
121
103
334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免疫学)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845039421000107
陈世钰
70
57
118
120
365
2
845039413800043
朱留强
65
46
125
114
350
3
845039141500069
郭航炜
65
60
116
100
341
4
845039141900114
周佳琪
55
65
96
115
331
5
845039141900113
郭雯
64
67
111
84
326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病原生物学)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初试成绩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845039413800041
张梦怡
65
73
133
145
416
2
845039413800042
周小雅
66
59
123
122
370
3
845039413800045
周兵
59
49
115
121
344
4
845039141900112
赵梓琪
60
58
124
91
333
5
845039520100117
宋丽芳
56
55
112
107
330
6
845039112300016
张泽伦
46
46
115
121
328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内容:专业英语(占复试成绩30%)
2、面试内容:(占复试成绩70%)
(1)专业基础、专业知识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英语听说能力(公共、专业);
(3)创新意识及进取能力;
(4)科研能力;
(5)对报考学科前沿及现状的了解程度;
(6)思想道德意识、事业进取和艰苦奋斗;
(7)综合印象。
(四)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权重相加。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有关复试和录取信息将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外网公布(网站地址:www.nifdc.org.cn),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我院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电话:010-53851331;纪检监察室电话:010-53851346。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9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教育培训中心(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