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次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
专业(专硕)
专业代码
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调剂复试分数线
经济学院
金融
025100
345
345
文学院
新闻与传播
055200
355
368
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025200
345
345
管理学院
物流工程
085240
270
325
管理学院
项目管理
085239
270
270
商学院
工商管理(MBA)
125100
170
170
学院
专业(学硕)
专业代码
一志愿复试分数线
调剂分数线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
020200
345
345
经济学院
产业经济学
020205
345
345
经济学院
金融学
020204
345
345
管理学院
互联网金融
0202z2
345
345
商学院
工商管理
120200
345
345
商学院
会计学
120201
345
345
信息学院
电子商务
1202z2
345
345
法学院
法学
030100
320
340
统计学院
统计学
071400
290
290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120400
345
363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以上复试分数线参加同一批次复试。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点
3月25日
公布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3月30日、31-日8:30-16:00
复试体检
长安校区校医院
4月1日上午
资格审查
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215
4月1日下午14:00—16:00
复试笔试
长安校区二教
4月1日下午16:30—18:30
同等学历加试(笔试)、MBA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
长安校区二教
4月2日
复试面试
长安校区二教
复试后一周内
公布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A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相关要求;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科目参照《西安财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5.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照片三张;
6.所有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7.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对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核查;
2.参检学生着装宽松,着便于脱穿的衣服及鞋子,不穿戴含有金属的衣服及携带贵重物品;
3.体检环境比较小,参检同学一定按次序排队等候检查,不要打闹、拥挤,以免发生事故;
4.抽血后请按压5分钟,有晕血史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便于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晕血发;
5.体检前三天要注意休息,不要喝酒,吃过于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检查肝功能需空腹进行;
6.复试体检收费标准为1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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