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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财经大学MPAcc中心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爱考网 [2020-5-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上海财经大学 MPAcc 中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根据上海市和上海财经大学疫情
防控要求,MPAcc 中心将通过网络远程开展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
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中心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
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
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会计硕士(会
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复试分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约为 1:1.5。具体专
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
https://yz.sufe.edu.cn/)查询。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2020 年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招生复试形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背景考核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面试(100 分):思想政治和品德(5 分)、外语听说能力(20 分)、专业
知识水平(25 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 50 分。
2、 背景考核(20 分):
考查
项目 最高值 赋值说明 考核依据
本科
毕业
年限
10
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本科毕业满 3、5、8、
10 年,分别得 3、5、8、10 分。 上传扫描件
职称 5
高级职称得 5 分、中级职称得 3 分,初级职称得
2 分。 上传扫描件
资格
证书 5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得 5
分;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 6 科全部通过者得
3 分;其他国家的国家级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
财务类资格证书得 2 分;其他资格证书不得分。
上传扫描件
四、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背景考核材料: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特别强调:
1.考生提交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
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MPAcc 中心将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
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
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 100)+背景加分(满分 20)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复试成绩满分为 120 分,两者分别占综合成绩的
70%与 30%,即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1.2×0.3。
七、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志愿填报
会计硕士(会计与财务精英方向)包含“会计与公司财务”、“会计与资本市
场”二个项目。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填报专业(项目)志愿。
九、违规处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
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
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
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
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
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
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
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
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
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365276、65365277
联系人:吴老师
邮箱:MPAcc@mail.sh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财经大学 MPAcc
 网站:http://mpacc.shufe.edu.cn/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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