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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爱考网 [2020-5-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根据上海市和上海财经大学疫情
防控要求,我院通过网络远程开展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
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上海财经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录取办法》,现将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及我校的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原则,科学选拔,规范管理,确保招生质量。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
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好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
数线和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约为 1:1.3。具体专业分数线和复试名单请登录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yz.sufe.edu.cn/)查询。
(二)硕博连读项目考生填报志愿
初试报考经济学门类大口径专业的考生请在 5 月 7 日 16:00 前登陆网址:
http://econ.shufe.edu.cn/6939/list.htm,下载《硕博连读项目志愿填报表》,
完成志愿填报。
考生可从下列 A、B、C、D 四个系列专业中选报志愿:
A、政治经济学
B、经济思想史
C、经济史
D、经济理论与应用(大口径,包括三个专业)
D1、西方经济学
D2、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D3、数量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方向)
说明:
1.第一志愿选择 D 系列专业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中需填写 D 系列中的两个专
业 X 和 Y,分专业时优先考虑 X 专业;
2.第一志愿选择 D 系列专业的考生,第二志愿不能再选择 D 系列专业。比
如:若考生选择 D1、D2 为第一志愿,则不能再选 D3 作为第二志愿。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
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
2.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专业面试):100 分;
3.英语口试:100 分。
四、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登录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https://yz.sufe.edu.cn)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扫描件;
2.经本人签名,填写日期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5.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特别强调:
1.考生提交材料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务必完整、准确、
清晰提供有关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
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并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我院将对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
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
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安排
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口试成绩×20%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其中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
足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 60 分),
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硕博连读项目,将遵循以下规则:
1.第一志愿为 D 系列各专业:
(1)根据综合成绩统一排名,不分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第一志愿分专业,分专业时优先考虑第一志
愿中的 X 志愿,只有当一个专业的 X 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 Y 志愿考生。
2.政治经济学、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只有
当一个专业的第一志愿不能招满时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调剂原则,当一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都不能招满时,择优调剂未
被院内其他硕博连读专业录取的考生。
八、违规处理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
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
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
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
法》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
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
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
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
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按
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
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903224
联系人:陈老师
邮箱:caqok@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soeshu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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